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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有重量嗎?」

中午出門的時候,我突然這麼想到。

「應該沒有吧?」

我自己回答自己。然後開始回憶起國小的自然和國高中的物理課本裡,似乎都沒有教到〔吧?〕。 對了,只有熱度而已。

就好像愛情一樣。

「你有多愛我呢?」

「像距離太陽五百公尺的光一樣。」

「那是多愛呢?」

「會被焚燒到灰飛煙滅的程度。」



「那,愛情會消失嗎?」

在挪威森林喝咖啡的時候,我突然又想到。

「應該不會吧?」

我覺得。

按照『物質不滅定律』來說:任何物理或化學的轉變中,物質都不會被創造或毀滅,只是會從一個形態轉變成另一個形態。這個定律告訴我們,沒有所謂的「消失」。任何我們認為已經丟棄的東西,實際上仍以另外一種形態存在著。

所以,愛情會永遠存在著的。

「可是,後來去了哪裡呢?」

「也許,轉換成了恨。或是以著回憶的形式存在著。」

「所以,此時此刻說出口的我愛你,聲音並沒有消失?」

「應該是吧。也許五萬年後會有人聽到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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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氓阿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