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桶

原來,馬桶蓋也會成為分手的兇手耶。
我有個男性朋友,寫信跟我說,他跟交往三年,即將結婚的空姐女友分手了。原因是被抓到偷吃,而且都是馬桶蓋惹的禍。
原來我朋友是個有輕微強迫症和潔癖的男人,每次上完廁所,一定要把馬桶蓋掀起來。他對女友很好,什麼事情都順著女友,唯獨對這件事情非常堅持。好幾次為了他女友使用完沒有掀起來發飆罵人。
他女友是個國際線的空服員,常常一飛出去就好幾天才回來。而他本身是個帥哥模特兒,條件好、身材一流,很多女生對他虎視眈眈、口水直流。因為女友常常不在,偶爾受不了空虛寂寞,也會來個幾夜激情之類的。
昨夜颱風天,他女友提早回家。在浴室看見沒有掀起的馬桶蓋,就知道他偷吃了。因為那是一件比他是處男還不可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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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我拉好褲子的拉鍊,對著梳妝台的鏡子將衣服整理整齊,轉身對著側身躺在床上抽煙的女人笑了笑:「走吧,吃晚餐去。」我說。
女人用手支撐著頭,將嘴裡的煙吐了出來:「撐了,吃不下了。」她嘴角溢滿著笑意,慵懶的用著北京腔說道。但還是起了身,赤裸著身子下了床,溜到我身後一把將我緊緊的環抱住,臉頰緊貼住我的背部。
「好幸福喔。」她說。

我和菲菲坐在婚顧公司的VIP室裡,從頭到尾兩手緊握、十指緊扣。冷氣很冷,但掌心還是微微的沁出了汗水。這個時候,再怎麼冰冷的環境,也抵擋不了兩人相愛的那種幸福熱度。我和菲菲非常有默契的,轉頭相視一笑。然後將臉貼近,喇舌了起來。
啊,天旋地轉,全身輕飄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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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需要特別的做什麼啊,你只要好好的活著就好了。

「你有沒有想過,你為什麼會在這裡?」
小秋曾經這麼問過我。
「想過。」我說。
在醫院裡,我和小秋,已經養成了一個習慣,那就是每天深夜,在相同的時間到相同的地點做相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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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知道那種味道,那是某種死亡的味道。
指尖似乎有一點點像是刺痛的感覺。就好像是被一隻全世界最瘦弱的螞蟻咬了一口似的。如果不是我的世界已經安靜到如此安靜的地步了的話,絕對是根本無法察覺的。
「不,錯覺。這是錯覺。」我立刻這樣覺得。
畢竟我已經是一具被打爆、打癱,打到死在台上等著腐爛發臭的屍體罷了。
不知道為什麼,在我這麼想著的同時,眼前所浮現的景象,竟是小時候的某一天正午過後,我穿著被蟑螂噬咬破洞的白色背心,穿著後口袋插著彈弓有著多處補丁的卡其短褲,赤腳站在已經空無一人的晒穀場中央,看著豔陽下被遺留在晒穀場上曝曬的幾張長條板凳的景象。那是喪禮中用來架擺棺材的板凳。上頭還停著幾隻不時四處爬行嗅探的蒼蠅。像是在汲取某種令他們興奮飛舞的味道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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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秋;一隻塑膠製成的巨大鞦形蟲。
夏,到現在妳還相信著我真的會完成我的夢想嗎?一定?即便那些夢想早就已經支離破碎到難以辨認的地步了。又或者像是落在我攤開的掌心裡的那些雨水,抓也抓不住的流成了雨河,讓我早已經奄奄一息的準屍身在裡頭載浮載沉。
隨便將我漂去哪裡吧,一切都無所謂了。
或者就這麼的沉下去,直到他媽的地獄的最深處。
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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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以,我就要死了是嗎?
所以,我就要死了是嗎?
那些剛剛被擊倒的瞬間所產生的劇烈疼痛感,完全都消失了。此刻我正躺在擂臺上,一動也不動的,安靜的躺著。就只剩下些許細微的呼吸而已。間距漫長而緩慢沈悶的心跳聲,簡直就像是從非常遙遠的地方傳來的微弱鼓聲一樣。隨時都會有被風吹散的可能,或者是被陽光蒸發而殆盡。
所以,我就要死了。
啊,真好。這樣子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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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 08:00


一早里長全村廣播,通知30歲以上的成年人去村公所做免費健康檢查。檢查結果,我的骨質密度是—3.0。骨質疏鬆,完蛋了我。


AM 08:30


醫生要我以後多吃奶製品,所以我決定去鎮上買營養一點的早餐。


不是我愛說,早餐店的老闆娘大約60歲左右,打扮得超時尚,一頭飄逸的長髮蓋住半邊臉,第一次看到還以為是大美女,但其實長得很像黑山姥姥,而且脾氣超暴躁,可是東西超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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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揹在背上的母親慢慢的放下,讓她在商務艙寬敞的座椅坐下來。因為中風住院治療的母親,在經過六個月的復健治療之後,決定返回小島的老家。母親望著窗外的風景,像個小孩子似的開心的笑著說:「終於要回家了啊。」「是啊。」我說。然後順著母親的目光,望向窗外這個我生活了將近二十五年的城市。 「終於要回家了啊。」我想。 那是去年的九月三號的事。距離住在醫院生活的日子已經整整經過了整整六個月。 六個月前,我帶著病中的母親從高雄長庚轉診至林口長庚,再轉到位在山區的桃園長庚。這六個月的時光,是我這輩子最痛苦的時光。我深深的感受到度日如年的那種無力、脆弱和焦慮。但無論如何,那也是我對於「人生」這件事情,領悟到最多事理的時光。 從母親中風我住院隨側看護的那一刻起,我的人生又開始發生了重大的變化。母親陷入昏迷住在加護病房的時候,我拉著她的手,堅定的告訴她:「別怕,有我在。」我說。「我帶妳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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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已經落魄到無法存活的地步,也絕對不要將靈魂出賣給魔鬼。」萌這麼說過。 我記得那是我們一起看電影《十字路口〔Crossroads〕》散場的時候,萌將手挽住我插在夾克口袋裡的手臂,眼睛看著遠方,一臉嚴肅的邊走邊這麼說道。那喃喃自語的說法感覺好像是要說給我聽的,可是卻又好像是在說給她自己聽似的。 那晚我們走出電影院的時候,天色已經很晚。下著霧雨的台北街道雖然冷清,但是到處洋溢著聖誕節就要到來的喜樂氣氛。百貨公司的精品櫥窗裡,擺滿了聖誕紅和聖誕樹、聖誕燈之類的布置。花俏的彩色燈泡,一閃一閃的閃個不停。氣溫很低,一說話就會有煙霧下雪似的從嘴裡吐出來。 那是一九八六年的十二月初。萌才剛滿十八歲,而我再過四個月就要十九歲了。 萌經過了一年的補習考上了台灣大學的文學系,成了阿植和春禾的同學。而我則在西門町的唱片行打工,一邊聽著各式各樣的搖滾音樂一邊等著服兵役。從世界的另一端紐澤西來的Bon Jovi樂隊,則以著一首〈You Give Love A Bad Name〉的通俗搖滾佔領了唱片行和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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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到臭頭家後面用石塊砌成的牆壁上寫著的「殺朱拔毛」四個大字,總會感到無比的錯亂與感傷。牆壁上那幾個油漆已然掉落而顯得朦朧斑駁的文字,無聲的刻畫著那個國共戰火餘溫殘留的年代,小島上以著制式的口號標語為唯一生存準則的人們,逐漸淡去的深沈悲哀。 原本另外一面牆壁也有幾個字,可是後來在砲戰的時候,被對岸共軍的火砲所擊垮,成了頹傾殘破的廢墟。現在只能靠著看到最後面那個剩不到一半的『戈』字,回想起來另外一面牆壁上寫的是「反共抗俄」。 我小時候常常站在晒穀場上人們用來壓高樑穗的石輪上,靠在這邊的牆壁,一面瞇著眼望著那時候在夕陽橘紅色的餘光中還清晰威武的偉大標語,一面默默的等著臭頭從家裡溜出來一起玩耍。男生嘛,總是喜歡當英雄,那時候我們最愛玩的遊戲之一,就是「不許動」。尤其是臭頭,他對這個遊戲非常的著迷。那程度簡直就像是玩「不許動」是他來到這個世界的唯一使命似的。走火入魔似的玩法,也讓我們開始感到害怕。後來,只要是臭頭提議說要玩「不許動」,我們其他的幾個,就很有默契的想盡各種藉口解散回家。 臭頭高中畢業以後,令人意外的考上了警察大學。從此再也不愁沒有人陪他玩「不許動」了。 我跟臭頭,是在一個很詭異的時空裡重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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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讀的高中,是由國內一家知名企業所設立的工商職業學校夜間部,建教合作班。也就是說,從入學的時候算起,我們就是這家企業的員工,也同時是附屬學校的學生了。所以我白天在廠區內靠右後角落的壓縮機廠工作,晚上則是在廠區內的教室裡,或是搭校車回去位於中山北路四段有著工學院校區的校本部上課。 校本部是我最喜歡的地方之一。原因有許多。除了有在當時對我來說,難得一見的女學生和好吃的學生餐廳菜色以外,最主要的是因為這裡是個西洋氣味非常嚴重的地方。不管是校內或是校外的氛圍都是。而且中山北路本身,就是一條__兩旁人行道上有著許多木棉樹、舶來精品店所環繞著的__洋味十足的筆直道路。 學校的正對面是農安街。兩旁的巷子裡頭錯落著幾家非常精緻的日本料理店,以及形形色色的酒吧和俱樂部。我常常在蹺課遊蕩的時候,看見一些身材火辣、面容姣好,穿著改良式旗袍或是類似日本藝妓服裝的女人在巷子裡出沒。 幾家聘請樂隊做西洋歌曲現場演唱的俱樂部,週末的生意總是非常的好。吧裡的客人很大部分是老外。更多的是依偎在老外身旁以及等著依偎在老外身旁的本地女孩。還有一些本地的上班族和為數不多的大學生。以及少得可憐的像我一般的高中生。 阿植是在我高二上學期剛開學不久的時候,某個夜裡到校本部來找我的。那一天我懷著百思不解的心情去到了校門口,看見了戴著大盤帽、穿著卡其軍訓服的阿植,背著綠色的書包站在我們校門口。我開心的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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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終於停了。 早上出門的時候,陽光灑在我身上,感覺非常的溫暖。我一邊騎車一邊輕快的吹著口哨,突然發現那是一首完全陌生的歌曲。吹了一會兒,我才想起來,那是我昨夜在夢理寫的一首歌啊。而且歌名就是〈陽光灑在我身上〉。 我記得在夢裡的清晨,我背著一把裝在黑色皮套裡的吉他,雙手插在外套的口袋裡,走在一條像是沒有盡頭似的,霧濛濛的筆直長路上。我的身後跟著喵子、次郎和魯小小。四周安靜得不得了,幾乎是一點聲音也沒有。只有我和貓仔們錯落的微小腳步聲,沈悶的在空氣裡響著。 整個世界似乎只有我們存在。 魯小小常常會因為走了太長的路而落隊,喵子這時候會回頭去催促他快點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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